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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翔泓拍卖:查扣报废车辆一批 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6:20  发布者: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访问次数:599次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3日14:30在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查扣报废摩托车(含电动车)一批回收、拆解权整体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报废车辆类型

数量(辆)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二轮摩托车、踏板车

649

9.6815

3

2

电动车

131

3

三轮摩托车

66

4

三轮电动车

22

5

四轮电动车

1

合计

869

重要提示:

1.标的为依法查扣报废车辆,详见《报废车辆清单》,清单仅供参考,以现状进行展示、拍卖,竞买人认真看样,拍卖人不作任何质量和瑕疵担保,拍卖文件中关于标的的数据和图片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标的实际为准

2.拍卖成交后按标的物现状、数量进行移交

若单一种类实际移交车辆台数与《报废车辆清单》误差不超过5%的,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若实际移交车辆总台数与《报废车辆清单》误差超过5%的,按照该种类成交价格(每个种类基准价乘以该场拍卖会成交价与起拍价之间的溢价比例)及误差数量计算应退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基准价:二轮摩托车100元/辆;电动二轮摩托车65元/辆;三轮摩托车300元/辆;电动三轮车150元/辆;小型汽车300元/辆。

3.车辆转移须采用平板吊装运输方式,买受人须在签订《报废车辆移交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转运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单位核定验收合格的场地中,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回收

4.买受人若需将标的转移出贵州省区域外的,在拍卖成交后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如拍卖成交后在15个工作日内竞买人无法办理相关批准竞买人若需将标的转移出贵州省区域外的,在拍卖成交后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如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买人无法办理相关批准文件,则构成违约。

5.拍卖成交后,标的所含的所有车辆只能在买受人经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单位核定验收合格的场地中报废拆解,不得上牌及转让,否则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机动车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机动车违章、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保证对车辆进行拆解的施工人员具备专业、安全操作技能,在进行拆解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买受人独自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同样由买受人独自承担一切责任与相应法律责任。

7.标的移交完成后,由委托方协调买受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成交查扣报废车辆回收、拆解程序,买受人须完全配合。

8.拍卖标的中所有车辆所涉及的违章、扣分、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实际违章、扣分、罚款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委托人提供车辆报废所需的相关资料。

9.买受人转移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出具标的包含的所有车辆经商务厅确认的《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及公安交警部门确认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若因机动车相关手续缺失无法办理上述手续的,须提供车辆拆解流程的照片及视频

 

有意竞买者请在现场查勘标的后,于报名时间内向拍卖人交纳资料服务费、拍卖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以银行进账单为准)。


展示时间:2023年10月7—2023年10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1312:00止(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址: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

竞买资格:仅限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向拍卖人提供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参加竞买。

咨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09号众厦大楼12层6号

咨询电话:17898508171



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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